索 引 号: QZ09059-0101-2022-00013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长卿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关于转发《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概      述:   关于转发《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村:   为规范我镇小规模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预防交易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现将修订完善后的《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暂行规定》转...
关于转发《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16:16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村:

为规范我镇小规模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预防交易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现将修订完善后的《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暂行规定

 

 

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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