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9-0101-2024-00002
    • 发布机构: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9
    安溪县长卿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09:3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的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长卿镇中山路99号,邮编:362421,电话:23122168,传真:23122919,电子邮箱:ckxdzb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11条(不含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公开内容),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作为,致力于为申请人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按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力促政务公开信息透明。2023年,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把握好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既符合保密规定又全面准确,涉及机密、法律禁止的信息一律不公开。二是规范好政务公开时间。根据不同的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时限,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公布各部门最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科学设置公开栏目,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定期更新栏目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对崇德长卿”微信公众号表述不规范问题立即整改,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灵活、智能、快捷、精准的特性,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办公地址等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监督。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2023年,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的主动回应信息未及时发布;上级政策解读信息转载数量少,本级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内容有待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有效落实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主动回应信息;二是定期查看上级政策解读信息的发布情况,并进行转载发布;三是深入了解本级相关政策发布内容,及时有效地进行解读发布,丰富本级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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