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4-00015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9
    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龙门镇山美村村庄规划的公示
    时间:2024-02-29 09:48

      为了切实有效指导安溪县龙门镇山美村的规划建设,我镇委托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安溪县龙门镇山美村村庄规划(2023-2035)》的方案编制工作。经设计单位实地勘查、资料收集、分析梳理、征求意见及多轮修改后形成规划方案,对村庄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景观风貌等提出了具体指导,并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于2024年2月20日通过山美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十天),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23日

      二、公示地点:龙门镇党务政务公示栏

               龙门镇山美村公示栏

      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 系 人:王木发

      电    话:23311186

      传    真:23314211

      电子邮箱:axlmz@126.com

      通信地址:龙门镇信息大道1号  邮编:362442

      社会各界群众及单位如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看法,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视为同意,并将于规划公示30天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注:反馈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附件:1.基本信息表

          2.农村居民点总平面示意图

          3.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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