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05-3000-2017-81974
- 备注/文号:安政办﹝2012﹞38号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3-1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 2011年度安溪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称“乡镇政府”)和安溪县县直各公开单位(以下称“县直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2362400 ,电话:23226270 ,电子邮箱: axzfb@126.com)。
一、概述
2011年,安溪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由点到面、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公开机制逐步完善,各项管理日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溪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部门年终绩效考评目标,各乡镇、各部门均按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和领导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利用多种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以现代方法和传统方法相结合,通过网站、电视、广播、热线电话、公开栏等媒体,重点突出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地位,对重要的政府信息,对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和工程,及时公开。
(三)深化宣传培训。通过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及现场培训等形式,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分管领导及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教育,提高了参会人员开展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40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 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信息 740条,占30.91% ;25 工作动态类信息598 条,占24.98% ;0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543条,占22.68% ;17贯 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类信息91 条,占3.80%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95条,占3.90%。 乡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8 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25 工作动态类信息380条,占23.34% ;01 机构设置、主要职 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460条,占28.26%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类信息91 条,占5.59% ;22抢险救灾、优抚、 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类信息30条,占1.84%。 县直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6 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其中30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信息263条,占34.33% ;01机 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类信息83条,占10.84%; 25 工作动态类信息218条,占28.46% ;0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类信息21条,占2.74% ;12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 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95 条,占12.40%。
(三)公开形式
1、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公共查阅点;
3、其他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3件,答复数量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县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县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个别单位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未能落到实处;各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差距较大;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推进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规范化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县政府办、教育、卫生、公安、人事等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依申请公开信息量。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394 |
8740 |
|
其中: |
1、网站公开 |
条 |
2394 |
874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3 |
3 |
|
其中: |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3 |
3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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