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7 10:10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6165655,传真:0595-23232496,电子邮箱:whx810512@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依法行政。2021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一)以加强领导,落实公开内容。独立设置“县政务公开办”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常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28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2021年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重大建设项目、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创业就业、公共文化、市政建设、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农惠农、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执法、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公开。

    (二)以配齐队伍,提升公开质量。督促各单位要落实责任,配齐队伍,落实具体人员。目前,全县各单位均已配齐分管领导和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组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业务视频培训,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以严管细查,规范公开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备案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前审核到位。注重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禁止发布与政府职能无关的无聊信息、不实信息、不当言论、雷人雷语,杜绝内容“不务正业”、互动随心所欲等现象的发生。利用人工高频浏览和上级开发的技术监测软件对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监测,形成“监测-反馈-整改”的快速响应机制。全年检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40余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60余条。

     (四)以回应关切,彰显公开温度。一是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精准性。运用文字、图片、图表等多样形式,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量,全年发布上级与本级政策解读信息96条。二是及时办理县长信箱业务。利用县政府网站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登记,解决群众关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全年收到网上留言243件,办理留言答复243件。三是加强政民互动。在县政府网站开展民意征集6次、网上调查3次、在线访谈6次;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67条。

    (五)以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集中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全面梳理统计我县政务新媒体开设使用情况,纳入全省统一规范监管47个。建立政务新媒体开设审批备案制,形成“开设有审批、运营有专人”的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模式。三是加强线下专区建设。依托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六)以监督保障,深化公开效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绩效考核指标内容,考评内容包含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完成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性、主动公开件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及时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完成情况等。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万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63起

    行政强制

    1257起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0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6

    0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5

    0

    1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开内容广度有待拓宽;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有待提升;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1.健全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做到动态更新,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落实常态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密更新频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把控,在内容上更加侧重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信息可读性。

    3.拓展公开渠道。牢牢守住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主阵地,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抖音等新媒体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增强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向心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1年全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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