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林传山)
时间:2021-07-26 10:27 浏览量:

  房产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产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产所有权证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201500894号,安国用(2015)第0043595号

林传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北路818号水晶城3号楼2501房

 

  

公告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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