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林友财)
时间:2024-03-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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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林友财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凤城镇先声毓秀5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房权证凤城字第6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友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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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