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王耀隆)
时间:2026-03-1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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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王耀隆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城镇凤山路161号鸿业嘉辉2号楼501室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23)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103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耀隆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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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