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郑小玉 林清水)
时间:2026-05-09 10:45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郑小玉 林清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城镇河滨北路818号水晶城2号楼2103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19)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187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小玉 林清水

  2026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