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周敬德)
时间:2026-06-0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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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周敬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城河滨北路861号湖晖大厦409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2008)第0013874号、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0003224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敬德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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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