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林连发)
时间:2026-06-1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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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林连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虎邱镇美亭村10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9)字第0910184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连发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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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