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林文定)
时间:2026-06-15 08:50 浏览量: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林文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金谷镇金谷村8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2012)第0701104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文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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