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胡建生)
时间:2026-07-10 11:25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10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安集建(1995)第03010483号

胡建生

宅基地使用权

350524015024JC
91780W00000000

蓬莱镇龙居村福美居

 

  

登记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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