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李艳霞)
时间:2026-07-27 11:15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李艳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参内镇河滨北路1888号恒禾湾美一期3号楼125店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22)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147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艳霞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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