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苏彩英)
时间:2026-07-29 11:17 浏览量: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苏彩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城镇中山街135号阳光城2幢1812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2014)第0038034号、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20140186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彩英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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