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刘和平)
时间:2026-07-2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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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刘和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长坑乡珊屏村6组的两本《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7)第1915178、191518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两本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和平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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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