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积分交流到外安溪乡镇卫生院积分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6-02-09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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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溪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积分交流到外安溪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安卫〔2026〕3号)规定,现将乡镇卫生院申请积分交流到外安溪乡镇卫生院积分情况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9日开始。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来电电话:0595-68791326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访来信地址:县卫健局人事与科教股
附件: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积分交流到外安溪乡镇卫生院积
分汇总表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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