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一禾综合医院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其停业,停业期限自2026年10月8日至2027年4月8日。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安溪一禾综合医院
二、法定代表人:吴游鹏
三、医疗机构登记号:MA8UJJ8F835052415A1002
四、执业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009号明仁大厦1号楼6、7楼,9、10楼(部分);8号楼1、2、3楼;3号放射室1楼
五、停业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7年4月8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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