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27日至9月26日,市委巡察安溪联动巡察组对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1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牢巡察整改政治担当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我局分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摆在首要政治位置,市委巡察安溪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先后通过分党组会、局务会部署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2月12日,局分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明确整改方向与具体举措。同时,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逐级压实工作压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二)拧紧责任链条,强力攻坚推进。分党组书记、局长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整改落实亲自督办。研究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安溪联动巡察组对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时限。通过周调度,研究整改中的重点难点。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扛牢责任,实时跟踪问题整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三)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更重制度机制长效建设,累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4个,着力补齐监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注重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和系统治理,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一并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一体整改。坚持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切实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具体实践中,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全面的问题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自巡察反馈以来,安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共召开分党组会议4次,均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组织学习,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在学习过程中,分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并逐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围绕水质提升、项目审批、环境执法等重点任务,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第一议题”学习由“学到位”向“学用结合”深化,切实以理论武装引领生态环境工作提质增效。
(2)针对理论学习与本地实践结合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开展“三会一课”等各类学习过程中,注重理论学习与安溪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污染防治、项目审核审批等重点工作,学习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开展交流研讨,探讨如何将学习内容转化为推动具体工作的思路和举措。通过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了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精准对接,避免学用“两张皮”现象。
2.关于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质效不高的问题。
(1)针对流域水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项执法扎实推进。2025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次,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4家66次。重点核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废弃物及废水排放等情况,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一般环境管理问题19个(均已完成整改),对3家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二是有序推进联合治理。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聚焦粪污处理关键环节,指导养殖场(户)改造升级污染治理设施,结合养殖规模与区域环境承载能力,针对性推广畜禽粪便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及生态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
(2)针对污水治理长效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稳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安溪县现9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销黑除劣,同步开展常态化跟踪监测,现阶段未发现水质超标问题。二是污水设施巡检常态推进。严格对照《安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方案》,定期深入各乡镇对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抽查检查,截至4月19日,累计现场核查设施126座,实现巡检常态化,保障设施稳定运行。三是运维管理模式优化落地。严格落实我县“国企+乡镇”运维机制,联合水务集团、属地乡镇稳步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交接。目前,已完成8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移交工作。
3.关于破解环境治理难题的主观能动性不足的问题。
(1)针对攻坚克难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龙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动态跟踪,每日调阅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控数据,2026年以来出水水质均达标排放。二是联合属地乡镇加强对龙门污水处理厂、上游排污管网及排污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2026年以来共开展联合巡查3次。三是在管网上游增设总磷、pH水质快速检测仪并已投入使用,实时动态监测上游水质,确保水质异常情况下能快速响应和科学处置。
(2)针对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二是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纳入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将7家机动车年检站、2家检测机构及12家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名录库。2026年以来,已对双随机抽取的3家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将7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2家第三方检测单位及9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企业,纳入2026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同步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及以上企业,落实评优评先推荐、纳入监管正面清单、降低日常检查频次等正向激励政策;对信用较差企业,采取取消评优资格、加大监管力度、从严执法管控等约束惩戒措施。
(3)针对空气管控目标未全面达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3月底,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835,空气质量优良率98.9%,在泉州8个县(市)中排名第4,在全省58个县区中排名第44位,PM2.5、PM10、臭氧同比均呈下降趋势,两节期间未出现污染天气。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两节”期间颗粒物污染天气研判专班,制定印发《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中心城区春节和元宵节期间颗粒物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安环委办〔2026〕4号),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制作2个宣传视频,利用公众号、社区电子屏、短信等多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持续普及禁燃限放政策。其中,“两节”期间累计发送宣传短信27万余条,有效提升公众政策知晓度和自觉性。三是强化联防联控。依托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及时调度部署,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协同管控。“两节”期间,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网格化巡查,累计出动82人次,排查并消除污染隐患8处,污染防控响应及时有效。四是将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链接置顶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便于群众实时查询、及时掌握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相关信息。
4.关于环境应急处突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1)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不顺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系统学习《安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文件,深入研读《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手册》等专业资料,夯实环境应急业务基础。2026年3月27日,组织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全市2026年度环境安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
(2)针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全县辖区内新增建设3处应急物资储备库,现全县共有4处应急物资储备库。所有应急物资储备库设置物资铭牌,按规定存储,设立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规范物资使用登记台账,不定期对物资储备库进行检查,确保物资随时可用。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建设纳入分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及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污染防治攻坚、生态宣传引导、信访矛盾化解等中心工作一体谋划、同步推进、同向发力。紧扣生态环保普法宣传、文明志愿服务、网络舆情管控等重点领域,联合共建单位常态化开展思想理论教育、正面舆论引导和意识形态风险排查防范活动,截至4月,共联合开展活动7场。二是已完成《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并按制度规范执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坚决的问题。
(1)针对纠治打着环保名义搞“一刀切”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关注信访举报等相关问题,强化日常排查管控,确保前期排查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经全面核查,未发现存在 “一刀切” 相关问题。二是持续开展送法入企,2025年12月组织召开安溪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暨藤铁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简明技术规程(试行)培训会,2026年2月组织举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题培训会,2026年3月组织开展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执法培训。同时,在开展执法检查时,结合现场情况向企业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企业环保合规意识。
(2)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2025年10月31日先后召开执法工作专题研讨会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2026年3月19日召开执法专项整治专题会,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并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要求。二是全面自查自纠,推动问题整改。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出职能部门问题66个(均已完成整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7个(均已办结),建章立制7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1个,谈话提醒1人;公开正面典型案事例16个,曝光负面典型案事例12个;纳入“两库一单”的典型案例1个、民生事例8个、制度清单7个。
2.关于信访处置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重点区域重复信访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双随机抽查、信访处理等执法任务,加强对城厢镇经岭开发区内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二是对该区域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对企业进行集中普法宣传,提高企业自觉守法意识。2026年3月16日组织对城厢镇经岭开发区内16家排污单位开展集中普法及送法入企活动。
(2)针对信访查处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已于2026年3月18日修订《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工作办理指南》,细化信访投诉全流程节点要求。三是针对2024—2025年28件未办理环保手续类信访投诉问题开展“回头看”,其中21件被投诉当事人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7件被投诉当事人已完善环保手续,28件信访投诉事项均已完成闭环管理。
3.关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执法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作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法定时限。二是制作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让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保证文书能及时送达。三是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与案卷制作要点培训会,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办案质量。
(2)针对卷宗、文书制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执法人员学习《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2025年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文书。二是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与案卷制作要点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办案质量。
(3)针对对外文书印章使用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知》要求,对外行政执法适用“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地名)”,其他适用“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公章”。
4.关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亟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内部监督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要求,对符合法制审核情形的行政处罚案件“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二是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与案卷制作要点培训会,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办案质量。
(2)针对主体认定模糊不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二是组织学习相关典型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130号意见,一般认定以办理环评手续及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为责任主体。三是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与案卷制作要点培训会,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办案质量。
(3)针对权利告知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要求,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三是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与案卷制作要点培训会,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办案质量。
5.关于环保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
(1)针对环保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帮扶指导的通知》,开展资金项目现场帮扶。二是每个月调度资金项目进展及资金执行率,2025年11月至今已进行通报5期。三是2023年以来已完工的7个中央、省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验收。
(2)针对项目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帮扶指导的通知》,开展资金项目现场帮扶。二是已对2024年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24个项目进行现场帮扶跟踪检查。三是已对接财政部门及时尽快下达资金。
6.关于财务采购管理漏洞较大的问题。
(1)针对资金支付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财务支付流程梳理,明确财务人员在款项支付前,必须逐一对收款方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及支付金额进行双人核对校验,相关操作规范已严格执行,支付信息差错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二是已按要求完成当月医保、社保、公积金足额缴纳工作,后续将持续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杜绝逾期及产生滞纳金问题。
(2)针对食堂资金拨补方式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严格执行食堂支出优先从盈余资金列支的规定,明确列支顺序。二是已按照用餐实际登记人数,执行每人每月伙食补贴封顶不高于300元标准,并实行据实核算。
(3)针对垫付资金未及时追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经过自查,我局两笔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费未追回,分别是2021年的周某、陈某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司法鉴定费和2023年刘某等6人非法采矿司法鉴定费,两笔鉴定费均由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先行垫付。现进展情况如下:一是2021年周某、陈某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司法鉴定费一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已将二人列为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二是2023年刘某等6人非法采矿司法鉴定费一案。2025年11月12日,我局委托律师就该笔司法鉴定费提起诉讼,主张由涉案当事人承担该笔费用。2026年1月19日,法院经初步审理后,口头告知退回案件,并明确表示该笔鉴定费属于“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办案经费”,依法不应向当事人追偿。另综合司法机关及部分行政机关的意见及司法审判案例,该笔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4)针对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近期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整档保存。二是严格按照《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市局建立的招标代理库进行选取,确保招标代理合法合规。
(5)针对项目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4年底完成《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更新,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同时,采购过程全程公开,全程监督,确保招标工作廉洁高效。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自2025年9月起停止发放洗车补贴,并实行定点洗车、定点维护、实报实销制度。二是3名干部已退回违规领取补贴合计80元。三是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补贴领取审核、审批,实行逐人逐项审核,确保发放准确。
(2)针对公车运行维护管理粗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自2025年9月起,调整公务车辆洗护、维修定点单位至机关附近的维修点,并实行定点洗车、定点维护、实报实销制度。同时,加大对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3)针对未严格厉行勤俭节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泉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建设节约型机关。二是于2026年4月3日组织开展执法装备应用专项培训,普及新型执法装备操作知识,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无人机等设备实操运用能力。三是鼓励全站技术人员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基础上,主动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大型仪器操作技能,有效提升大型仪器使用频次,全面夯实专业基础,稳步提升整体监测技术能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重大项目决策程序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分党组会、局务会制度,更新《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金额1.5万至3万经局务会研究,金额3万以上经分党组会研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自2024年起已详细记录会议表决过程,如实体现会议情况。
(2)针对人事任命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组织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深入对标自查2022年2月股级干部任免工作存在的民主测评、集体讨论、任前公示人数不一致,以及任前公示仅列明现任岗位、未明确拟任岗位等不规范问题。逐一梳理核查任免台账、民主测评表、会议记录、任前公示文稿等原始资料,查清人数差异根源,对不规范公示内容全面纠正整改。同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流程审核把关机制,统一规范任前公示内容模板,明确必须同步载明现任岗位及拟任岗位,严格执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任前公示人数逐一对账核验制度,完善程序闭环管理,杜绝同类程序不规范、数据不匹配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期规划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配备不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副局长离任至巡察时均未选配情况,已多次向市局党组汇报、沟通有关情况,目前已配齐分党组成员2名,副局长1名。
(2)针对晋升通道不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同市局人事科进行沟通,正在协调组织开展高级工程师聘任前期准备工作。
3.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对党小组设置进行调整优化,并正式发文明确分组方案(附《党小组学习会议记录规范模板》),从组织架构和记录格式两个层面规范党小组学习。同时,对支委会等会议记录进行系统梳理,对照模板要求查缺补漏,重点补充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及发言要点等核心要素,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格式统一、信息可溯,为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夯实基础。同时,党支部已督导各党小组完成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会前强化“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概念辨析,会中落实全员签到与关键环节拍照留存,会后对照标准化模板整理记录归档,重点详实记载批评意见与整改承诺,切实消除程序性漏项。
(2)针对党组织建设指导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制度保障。明确分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建责任与业务责任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规范党支部换届流程,杜绝延期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换届启动时间、请示报批程序、党员大会召开时限等关键节点,确保今后换届按期规范完成。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针对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排查涉及环评公司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安溪县仅编制了一份环评文件,已按程序撤销行政许可,审核把关人员已调离审批岗位。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环评编制单位监管措施,在受理环评文件时,通过相关渠道核验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相应信息;若发现编制单位或编制人员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黑名单”的,不予受理该环评文件,并将有关“诚信档案”情况及时抄报市局审批科。二是已于2026年3月18日修订《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工作办理指南》,细化信访投诉全流程节点要求。三是针对2024—2025年28件未办理环保手续类信访投诉问题开展“回头看”,其中21件被投诉当事人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7件被投诉当事人已完善环保手续,28件信访投诉事项均已完成闭环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8人。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下一步,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将坚持以巡促改、以改促干,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与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以整改淬炼政治本色,筑牢生态文明思想根基。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学习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其深度融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日常政治生活。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一线调研、案例剖析、心得交流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安溪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政治要求与行政审批、执法监管、项目审批、环境监测、舆情处置等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政治眼光审视业务问题,以业务成效检验政治担当。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生态环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偏航、不迷航。
(二)以整改赋能主责主业,彰显生态环境治理担当。聚焦巡察反馈短板弱项,紧扣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持续以整改赋能履职提质、转化治理实效。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强化督导落实;紧盯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研判,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污染治理技术支撑水平;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巡察整改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体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监管、服务发展大局,逐项对照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问题,举一反三,持续优化“执法+服务”工作模式,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主动靠前帮扶企业解决治污难题,推动整改过程成为提升监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民生福祉的过程。
(三)以整改构建长效机制,护航绿色发展行稳致远。坚决杜绝“整改一阵风”,坚持常态长效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巩固整改成效。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细化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实行台账化、动态化管理。系统梳理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将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机制,健全理论学习、责任落实、监督考核、风险防控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真正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为新时代安溪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68797186;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3楼1313室,邮政编码:362400;电子邮箱:axhbd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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