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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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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市监当罚字〔2022〕SQ1号 |
安溪县蓝田蓝升食品店销售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等信息案 |
安溪县蓝田蓝升食品店 |
92350524MA32KPP19F |
周道杰 |
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等信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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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市监处罚〔2022〕17号 |
安溪联谊润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重金属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安溪联谊润家商贸有限公司 |
91350524MA2Y55XX2F |
冯杰 |
经营重金属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如下处理:一、对当事人经营重金属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不予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督促其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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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市监处罚〔2022〕18号 |
福建安溪东福茶业有限公司销售违法食品安 |
福建安溪东福茶业有限公司 |
91350524MA8T2FW6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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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1.8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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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市监当罚〔2022〕GQ4号 |
安溪县润虎茶厂未按照规定建立电子台账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
安溪县润虎茶厂 |
91350524MA348W4D97 |
苏桂玲 |
未按照规定建立电子台账,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
一、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警告处罚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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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市监强制〔2022〕HT1号 |
安溪县湖头木法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
安溪县湖头木法食品店 |
350524600148606 |
陈进水 |
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扣押当事人涉案的食品。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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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市监当罚〔2022〕HT1 |
安溪县湖头张彩凤食品店未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
安溪县湖头张彩凤食品店 |
92350524MA8RN6DA21 |
张彩凤 |
未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
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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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市监当罚[2022]CXS12号 |
安溪县宝华餐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 |
安溪县宝华餐饮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3D1K57Y |
林志华 |
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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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市监当罚[2022]CXS13号 |
安溪县城关后狮海鲜大排档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案 |
安溪县城关后狮海鲜大排档 |
92350524MA30YY9H7W |
谢铭锋 |
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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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市监当罚[2022]CXS15号 |
安溪县城厢爱玉餐饮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安溪县城厢爱玉餐饮店 |
92350524MA33GH01M |
苏爱玉 |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六)项,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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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市监当罚[2022]CXS16号 |
安溪大垵贸易有限公司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实际标签不一致案 |
安溪大垵贸易有限公司 |
91350524MA8U932T6D |
刘宝霞 |
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实际标签不一致 |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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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市监当罚[2022]CXS17号 |
安溪县东闽茶业有限公司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实际标签不一致案 |
安溪县东闽茶业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47R235P |
张淑华 |
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实际标签不一致 |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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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市监当罚[2022]CXS18号 |
福建省安溪聚器堂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案 |
福建省安溪聚器堂贸易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1UTPN3N |
吴芳 |
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销售散装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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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市监当罚[2022]CXS19号 |
安溪县城厢永安路陈耿辉便利店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安溪县城厢永安路陈耿辉便利店 |
92350524MA34WQRG4W |
陈耿辉 |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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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市监当罚[2022]CXS20号 |
安溪县城厢江秀平百货零售便利店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安溪县城厢江秀平百货零售便利店 |
92350524MA335M7FXQ |
江秀平 |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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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市监当罚[2022]CXS21号 |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特产城店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特产城店 |
913505243451568953 |
陈文杰 |
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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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市监当罚[2022]CXS24号 |
泉州汉富贸易有限公司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效、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
泉州汉富贸易有限公司 |
91350524MA8TLXENX3 |
易明星 |
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效、未履行进货查验 |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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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安市监当罚[2022]CXS26号 |
福建安溪稳健茶叶有限公司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实际标签不一致案 |
福建安溪稳健茶叶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4RLR37P |
罗泗桂 |
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实际标签不一致 |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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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安市监当罚〔2022〕HT2号 |
安溪县湖头林聪钦水果店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案 |
安溪县湖头林聪钦水果店 |
92350524MA32BBTL0K |
林聪钦 |
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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