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报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拟激励镇、村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6-05-06 11:08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的通知》(泉河长办〔2025〕13号)精神,经综合考虑研究决定,我县拟从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乡(镇)、村(社区)中,择优推荐1个乡(镇)、1个村(社区)作为市河湖长制正向激励镇、激励村。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现将我县拟推荐上报受激励的镇、村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拟激励镇:城厢镇

  拟激励村:桃舟乡达新村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在此期间,对拟受激励镇、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安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反映。

  电话:0595-26052007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409室

  邮箱:axxhzz@126.com

  安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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