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福建佳亿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8月30日)
时间:2021-08-30 17:15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1830日)

项目名称

佳亿电力器材、设备加工项目重新环评

建设地点

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福建佳亿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泉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21830日至202193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1303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550平方米,年加工电力器材、设备3.6万件。全厂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喷漆房密闭,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废气经“水浴除尘装置+喷淋设备(稀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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