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6年4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新洋年产500万个电磁阀和500万个气缸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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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洋年产500万个电磁阀和500万个气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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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福建省安溪县龙门镇2025产业园A-20地块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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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新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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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金泰宝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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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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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租用福建弘启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用地面积2300m2,总建筑面积2700m2,从事电磁阀和气缸的生产,年产500万个电磁阀和500万个气缸项目,本扩建项目不涉及主体工程,本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仅引进生产设备。项目扩建项目200万元,扩建后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扩建项目20万元,扩建后环保总投资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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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混凝沉淀+气浮+砂滤+炭滤)后排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切割、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熔化、抛光废气由“喷淋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声降噪,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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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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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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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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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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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