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泉州市研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5月19日)
时间:2026-05-18 12:21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65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研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珍珠棉、气泡膜、气泡膜袋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泉州市研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珍珠棉、气泡膜、气泡膜袋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安溪县龙门镇制造北路1号(安溪2025产业园A-20地块)

建设单位

泉州市研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519日至2026525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厂房建筑面积12000m2,年生产珍珠棉200吨、气泡膜1600吨(其中1440吨用于本厂气泡膜袋生产)、气泡膜袋1500吨 。项目现有工程总投资12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回用水池”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挤出冷却水槽补充水及挤出废气处理喷淋塔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在每条珍珠棉、气泡膜、气泡膜袋生产线的挤出口设置集气罩及隔断帘,挤出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器(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经集气罩及隔断帘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加强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用地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天然气气柜安装泄漏报警,配有电子阀门,并有专人管理和维护;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降低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环境风险。厂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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