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6年7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伟拓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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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建省伟拓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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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溪县龙桥工业园官桥片区B-4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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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福建省伟拓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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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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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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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福建省鼎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桥工业园官桥片区B-4地块已建的一栋4层生产厂房为生产经营场所,总建筑面积约10852.56m2,年产55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现有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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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安溪县龙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对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维护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生产过程应将未用完的原料及时封桶存放。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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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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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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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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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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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