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安溪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安溪县域智慧健康云平台)
二、项目概况与改造提升目标
安溪县实行双紧密型医共体(双总院)运行模式,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域内已建成医学影像、检验、云HIS、健康妇幼云、心电及电生理网络系统、120急救指挥、统一支付等17套业务系统,为本项目数据归集与业务贯通提供了良好基础。我县已建成县域智慧健康云平台,功能尚需完善。本项目在此基础上整合提升既有17套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县域统一智慧健康云平台,实现数据互通、业务协同与AI赋能。
上述业务系统均部署于我县双云资源池。云资源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移动云)与曙光云计算集团有限公司(曙光云)以购买服务方式提供,依托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建设安溪卫健专属医疗资源池,由多云管理平台统一纳管。本期不新建机房、网络及安全等基础设施,所需云主机、存储、网络及安全资源由云服务商提供;供应商应用须部署于信创云环境,并与云服务商共同完成资源开通与联调。
本项目以“数智健康大脑”为核心,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数据互通、AI赋能”的原则,整体达成以下目标:
一是整合提升县域数智健康大脑。本项目系统统一基于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构建,实现全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需实施改造提升的系统具体范围及明细,详见表1《主要改造提升内容表》。
二是AI赋能医疗。在电子病历、医学影像、临床辅助决策等业务场景嵌入AI辅助能力。
三是实现高阶互联互通。达成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相应等级要求,统一数据标准与编码规则。
四是打造县域医疗资源共享标杆。落地影像、心电、检验、病理、药学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三、改造提升内容
本期改造提升内容按数智健康大脑、业务模块、保障服务框架组织,共38项,涵盖8大板块。供应商可围绕各系统功能定位,结合自身成熟产品与实施经验提出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功能实现方式与技术路线不作限制性规定:
表1 主要改造提升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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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模块 |
系统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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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智健康大脑 |
数字门户 |
医共体统一访问入口,国产化适配与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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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平台 |
多源异构数据采集交换,实现“一次接口、多方调用”,支撑互联互通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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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域全民健康数据中心 |
构建临床、运营主题库,患者主索引(EMPI)与数据治理,医疗数据统一归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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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慧 医疗 |
云HIS(含基卫系统、村医APP) |
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一体化云HIS,含基卫系统、村医APP、家庭病床与AI辅助问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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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动医疗协作平台 |
移动查房、会诊、MDT,AI学科雷达智能筛查重点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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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体检管理系统 |
医共体一体化体检平台,跨机构体检档案互认与纵向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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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域120急救指挥平台 |
已建系统整体纳管,补做国产化适配与接口对接,不重建核心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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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子病历AI辅助系统 |
AI辅助病历书写、多轮追问补全、病历内涵质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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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域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CDSS) |
嵌入基层医生工作站,提供诊断建议、用药推荐、转诊指征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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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域病案无纸化归档调阅系统 |
OFD版式转换、CA签名固化、四性检测、跨院授权调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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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智慧云药房系统 |
县域药品统筹调配、院间调拨、基层缺药登记、处方流转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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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合理用药系统 |
处方事前提示、事中拦截、事后点评全流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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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区域智能审方系统 |
“AI+人工”多模式审方,覆盖县域全部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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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智慧 共享 |
医学影像中心系统 (含AI辅助诊断) |
影像云存储、远程诊断、AI辅助分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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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心电诊断中心系统 |
心电数据标准化接入与互认、智能分析、手机端移动诊断与质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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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医学检验中心系统 |
检验结果双向共享、智能审核、疾控实验室独立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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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病理诊断中心系统 |
病理全流程闭环、质控指标、危急值识别、远程会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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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远程会诊与双向转诊系统 |
专家展示预约、双向转诊闭环、MDT协作与隐私脱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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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消毒供应中心系统 |
器械回收、清洗、灭菌、发放线上登记与批次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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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智慧 医防 |
慢病管理系统 |
诊前、诊中、诊后闭环管理,与公卫数据联动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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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肿瘤防治管理系统 |
肿瘤登记随访数据与疾控、公卫系统对接,避免漏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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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健康妇幼云系统 |
国产化适配与数据库迁移,业务功能界面平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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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疾控中心监管平台 |
传染病报告自动提取、症候群早筛预警、布控决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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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公共卫生服务质控系统 |
公卫数据自动清洗、规则校验、问题反馈与整改跟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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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智慧 服务 |
信用就医平台 |
已建平台整体纳管,支撑先诊疗后付费、诊间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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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统一预约平台与智能预问诊分诊系统 |
号源集中管理、分时段预约、智能预问诊分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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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统一支付系统 |
对接信用就医体系,保留各机构独立对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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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互联网医院 |
线上复诊、咨询、上门护理预约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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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智慧 管理 |
决策分析平台 (数字驾驶舱) |
医共体运行核心指标可视化,对接展厅大屏与财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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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系统 |
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临床路径等质控指标汇聚与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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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人力资源一体化管理系统 |
人员基础信息库、线上培训考核、学分管理与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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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
大型设备台账、使用频次统计、采购到报废全流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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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药耗监管系统 |
药品及高值耗材采购价格、库存水位、使用追溯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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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智慧 医保 |
医保智能监管系统 |
县域统一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基金监管规则统一、数据归集与智能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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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安全与保障服务 |
接口对接服务 |
盘点核心系统接口,统一组织系统与县内既有系统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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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数据治理与迁移服务 |
历史数据清洗、治理与迁移至国产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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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等保整改咨询服务 |
指导系统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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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整改咨询服务 |
指导系统满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 |
四、改造提升标准与要求
参与调研供应商提交的改造提升方案须符合以下标准与要求:
1.符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25〕63号)相关功能要求。
2.整体系统完成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信创)适配,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及国产CPU架构,不得出现“伪信创”。
3.符合《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三级要求,并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4.系统改造提升须达到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及互联互通测评对应等级能力要求,并具备数据驱动评价模式所需的平台化架构、数据质量管控及远程自动核验能力,支持向未来统一评价体系平滑过渡。
5.适配安溪县双医共体双总院运行模式,关键系统支持双中心配置,保障两家医共体业务独立、数据互通。
6.本项目系统须与县内既有17套业务系统及后续规划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接口规范统一由集成平台归口管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市场调研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等相关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拟投入本项目的软件产品须具备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合法授权代理证明。
5.近三年内具有县域医共体、区域医疗信息化或三级医院信息化改造提升同类项目业绩者优先,并在提交材料中附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同时优先提供已建成项目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或测评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调研。
六、调研内容与提交材料要求
参与调研的供应商需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简介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相关资质认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2.业绩案例:近五年内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清单,每项案例含项目名称、改造提升内容、合同金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附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扫描件。
3.整体改造提升方案:围绕本公告第三部分所列八大板块,提供医共体信息化改造提升总体架构、技术路线、功能模块设计、与既有系统数据贯通方案、历史数据治理与迁移方案、国产化技术路线说明、实施计划与里程碑安排。方案应说明如何满足双医共体双中心配置要求。方案应按表1所列改造提升内容分项说明功能实现方式,并与附件1报价条目一一对应。
4.国产化适配说明:拟采用的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清单及实际适配案例证明。
5.服务保障: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运维服务体系(含响应时效、驻场安排)、人员培训方案、质保期与升级承诺。
6.拟投入团队:提供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核心实施团队成员简介与相关资历证明。
7.报价:按附件1《分项报价表》对表1所列改造提升内容逐项填报,并按附件2《费用构成汇总表》汇总。供应商可结合自身产品能力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填报,未填报项留空,不影响参与本次调研。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含三年运维服务及与既有系统对接的接口费用。
七、现场演示安排
本次调研如需组织现场演示,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1.参加对象: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供应商,应派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参加。
2.演示时长:每家15分钟(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讲解、系统实操、答疑);所投改造提升内容较多需延长的,可提前提出申请。
3.演示形式:须以真实系统现场实操方式演示,不接受录屏、视频或预录内容替代;PPT仅用于总体架构与案例说明。
4.演示内容:围绕表1所列改造提升内容,按所投项目演示核心业务流程及与既有系统的数据对接能力;涉及AI能力的产品,须现场指定案例演示,不得使用预置数据。
5.演示环境:演示设备、网络及系统环境由供应商自备;需我单位提供场地或网络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备。
6.演示结论仅用于方案可行性核实与价格合理性分析,不作为后续采购评审依据。
八、报名及材料提交
1.公告期限:截止2026年11月10日17:00。
2.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
电子版将上述材料汇总为PDF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为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管理中心收。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安溪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安溪县域智慧健康云平台)调研+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联系单位: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科室: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管理中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瑞明 0595-68778288
5.接收邮箱:ythxmb2018@163.com
6.接收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7.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市场调研仅作为项目前期方案收集和价格摸底,调研结果不作为后续采购的直接依据。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调研分析及后续采购需求编制参考,不向第三方泄露。
3.供应商提交的方案及报价为自愿、无偿行为,所提供材料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我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方案知识产权归供应商所有。
4.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
5.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第三方服务由我单位另行组织实施,相关费用不在本次调研报价范围。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溪县卫生健康局所有。
十、附件
附件1 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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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模块 |
系统名称 |
拟投产品品牌 及版本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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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智健康大脑 |
数字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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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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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域全民健康数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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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慧 医疗 |
云HIS(含基卫系统、村医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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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动医疗协作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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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体检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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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域120急救指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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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子病历AI辅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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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域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CD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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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域病案无纸化归档调阅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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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智慧云药房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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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合理用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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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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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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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区域智能审方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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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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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智慧 共享 |
医学影像中心系统(含AI辅助诊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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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心电诊断中心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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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医学检验中心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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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病理诊断中心系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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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远程会诊与双向转诊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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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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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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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消毒供应中心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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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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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智慧 医防 |
慢病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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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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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肿瘤防治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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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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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健康妇幼云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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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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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疾控中心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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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公共卫生服务质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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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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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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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智慧 服务 |
信用就医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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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统一预约平台与智能预问诊分诊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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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统一支付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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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互联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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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智慧 管理 |
决策分析平台 (数字驾驶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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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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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人力资源一体化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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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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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3 |
药耗监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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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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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智慧 医保 |
医保智能监管系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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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安全与保障服务 |
接口对接服务 |
|
|
|
|
|
36 |
数据治理与迁移服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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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等保整改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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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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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整改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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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合计 |
|
|||||
1.本表用于价格摸底,供应商可只填报拟参与的改造提升内容,未填报项留空。
2.金额均为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
3.数量按套(项)计,涉及多点位部署的按接入机构数计。
附件2 费用构成汇总表
|
序号 |
费用项 |
主要内容说明 |
报价 (万元) |
备注 |
|
1 |
软件费用 |
各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及授权费用 |
|
|
|
2 |
实施部署费 |
安装、配置、联调上线 |
|
|
|
3 |
接口开发对接费 |
系统与既有17套业务系统对接,与省市平台及各医院系统对接等 |
|
|
|
4 |
数据治理与迁移费 |
历史数据清洗、治理并迁移至国产数据库 |
|
|
|
5 |
国产化适配费 |
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适配 |
|
|
|
6 |
三年运维服务费 |
故障处理、版本升级、响应与驻场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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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费用 |
人员培训等 |
|
|
|
合计 |
含税全包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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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按费用类别对附件1中已填报的改造提升内容金额进行归集,填报要求如下:
1.费用边界:软件费用仅计软件许可、授权及定制开发;实施部署费计安装、配置、参数设置、联调、上线及现场实施人工;国产化适配费计应用在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国产CPU架构下运行所需的移植、适配与测试。三者不得相互重复计取。
2.接口开发对接费应涵盖与县内既有17套业务系统、省市平台及各医院系统对接所需的全部接口开发与联调费用(含需原厂配合的协调费用),实施中不再另行追加。
3.数据治理与迁移费按历史数据清洗、标准映射、治理、迁移及校验计取,覆盖既有系统全部历史数据的迁移。
4.三年运维服务费按三个年度合计填报,并在备注列注明是否含驻场、响应时限及年度分摊方式。
5.其他费用仅限人员培训、技术文档等,须列明具体内容,不得列支不可预见费、管理费或利润。
6.本表各项合计应与附件1《分项报价表》中已填报改造提升内容的金额合计一致。各系统报价中已包含的接口、迁移费用,一并归集至相应费用项,不得重复计取。附件1未填报的改造提升内容,本表不计取相应费用。
示例:某供应商填报附件1中云HIS、合理用药系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接口对接服务、数据治理与迁移服务五项,金额合计300万元;则附件2可填软件费用190万元、实施部署费45万元、接口开发对接费30万元、数据治理与迁移费15万元、国产化适配费10万元、三年运维服务费10万元、其他费用0,合计300万元。
7.云主机、存储、网络及国产基础软件由云服务商提供,不在本次报价范围。
8.本表金额均为含税价,以万元计,保留两位小数。
9.各项适用税率不同的在备注列注明。
10.不涉及的费用项填“0”,不得留空或填写“面议”“待定”等字样。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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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