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有效期届满超过180天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年度审验有效期超过180天《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时间:2023-05-0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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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道路货运业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经营和运输车辆管理,确保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决定对逾期未换证的道路货运业户和未年审的车辆进行数据清理。对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超过180天未换证的货运业户、《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或证件有效期届满超过180天的营运货车和挂车,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自行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换证或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予以注销,明细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待注销车辆明细
附件2:待注销业户明细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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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