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5安溪县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复审公示
时间:2026-05-25 10:22 浏览量:
        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乡镇、县民政局审核,县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0595-23234254;举报电话:0595-23234254;投诉电话:0595-23234254。

申请编号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家庭收入(元/年)

家庭总资产(万元)

人均住房面积(m2)

困难类型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35052410000020260400001

赖爱芳

林顺良、林和滨

20000

0.1

0

低收入

安溪县

福田乡

白桃村

 

35052410200020260300002

苏成祖

 

2040

0.05

0

低收入

安溪县

湖头镇

美溪村

 

35052410000020260400002

廖素梅

林铭伟、林志雄

32000

0.1

0

其他

安溪县

凤城镇

南街社区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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