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6-00010
- 备注/文号:安教〔2026〕9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9
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民办学校,凤城镇教委办,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民办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教〔2026〕32号)要求,在各民办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查,中心学校(或县直幼儿园)、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审查的基础上,我局研究确定民办中学年检合格1所,民办幼儿园年检合格48所、不合格2所、2026年春季停办1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合格3所,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其中,我县凤城镇大地幼儿园在县教育局组织实地核查时发现该园收费管理、保教质量、校园安全、膳食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管理较为混乱,思想重视不够,屡次整改不到位,校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保教存在“小学化”倾向等问题,经研究,决定该幼儿园2025年度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参内镇新新安幼儿园在乡镇政府组织实地核查时发现该园在消防安全、师资、膳食管理、办园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决定该幼儿园2025年度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希望各民办中学、民办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继续以年检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对照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条件,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应于8月1日前落实整改,并将《安溪县2025年度民办学校年检问题整改情况表》(附件3)分别报送中心学校、所在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各中心学校、挂
钩民办园的县直幼儿园要继续做好年检结果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动态监管,着力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
附件:1.安溪县2025年度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年检结果一览表(51所)
2.安溪县2025年度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一览表(3所)
3.安溪县2025年度民办学校年检问题整改情况表
安溪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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