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6-00011
    • 备注/文号:安教〔2026〕6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0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30 18:11

    各中(职)专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师〔2026〕48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泉48号)以及我县职称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县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不含技校)职称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校在岗位(职务、等级)有空缺的前提下,根据省、市、县岗位管理和职称评审的各项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原则,组织实施岗位竞聘工作。

    1.统一核定岗位控制数。根据省市县职称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县人社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县教育局按照各类别学校相应的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见附件2)、依据人事信息系统在册的人员数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核定2025年度全县各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数(见附件3)。

    2.规范竞聘程序。各校应根据统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数,准确计算学校各专技岗位空缺岗位职数,严格按照各校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且已向县教育局报备的“竞聘方案”和实施细则,在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职数的情况下,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聘,并对竞聘对象全面进行量化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3.落实诚信承诺。属非申报评审的竞聘对象应填写《职称聘任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一份)作出承诺并签名,与学校职称材料一起报送县教育局存档。属申报评审对象的,应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见闽13号附件3,以下简称《评审表》)中的“诚信承诺书”〔见泉48号附件1闽教师〔2026〕13号(以下简称闽13号)附件3,申报人员本人(承诺人)须亲笔签名,学校须盖章〕。学校应在报送竞聘结果有关表格的下方签署公示和审核情况,并由学校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分管领导、经办人员或审核人等三人共同签名确认。若学校校长申报评审,须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简明表》(见闽13号附件4,以下简称《简明表》)相应位置的“单位负责人”增加学校书记或分管领导1人签名。

    4.严查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参与职称评聘对象均须填写《师德表现及惩处情况征求意见表》(以下简称“师德情况表”,见附件5),学校对参加职称竞聘对象的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要认真核查,并签署意见(如:“未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同意申报”等;该表中的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由县教育局统一征求核实,不必到县教育局签署意见;该表由学校存档备查,不必报送),然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师德表现及惩处情况征求汇总表》(详见泉48号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送教育局存档)。

    5.严格程序和公示要求。各校须对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要将申报评审对象的《评审表》《简明表》等材料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同时同步公布县教育局监督电话(23232412)。对申报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校在其《评审表》的公示情况栏和《简明表》的相应位置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二、关于岗位竞聘

    1.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截止时间。学校教师参与晋升岗位等级竞聘,其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3月31日。

    2.岗位竞聘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3.关于调动人员问题。调动人员和按“浮动岗位”聘任的人员,根据本校本次岗位空缺情况,积极参与相应岗位的竞聘,争取进入或转入常设岗位。如果竞聘未成功,个人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与低一级岗位的竞聘或聘任(转入常设岗位)。

    4.上报竞聘结果材料。岗位竞聘工作完成后,须填写《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核准表》(见附件6,一式三份)、《安溪县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花名册》(见附件7,一式三份)和《安溪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考评得分登记表》(见附件8,一式二份),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412室。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9)及填表范例(见附件10)。

    1)各校要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的聘任情况,填写《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核准表》时,对聘任的各类人员要标注清楚。填表范例表中的“+”前数字为聘任常设岗位数,“+”后为调入数和聘任各类非常设岗位数、评审数,包括调入、评审、浮动低聘、中小学系列等;“拟聘用数”栏对拟聘用情况要标注清楚,如“调入转常设”等。

    2)《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花名册》按变动、未变动分别填报,每类人员按聘任岗位从最高等级依次填写至最低等级。各校变动人员数与未变动人员数之和等于统一核定的岗位数,其填写要求如下:

    ①岗位变动人员视不同岗位聘任情况,在备注栏分别标注“晋升职务”“晋升等级”“申报评审”“调入晋升等级”“调入进常设”“调入转浮动”“浮动低聘转常设”等;岗位未变动人员在备注栏标注“岗位不变”。

    ②首次按“浮动岗位”聘任的人员需填报《安溪县教育系统“浮动岗位”登记表》,本人在“个人承诺”栏目签字。

    3)聘任时间界定:聘任周期一般实行两年一聘,各校要注意聘任时间的连续性。晋升等级人员从2026年4月起聘任,聘期统一填写2026.04-2027.08;“待评待聘”人员聘期待获得任职资格后另行通知;本次岗位未变动的人员、原聘任至2026.08的聘任时间不变;2026年2月从卫校调入华侨职校人员的岗位不变,聘期为2026.02-2027.08。

    三、关于职称评审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人员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闽教师〔2023〕74号)执行,其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范围、时限和要求

    按泉48号通知执行。

    (三)报送要求

    1.报送省级评审的正高级职称和报送县级评审的中、初级职称仍采用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评审正高级职称的具体要求见闽13号、泉48号。市级负责的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用无纸化评审系统进行开展,线上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县级推荐的完成时限另行通知。

    2.根据闽教师〔2023〕74号第三十条“初级职称(含助理级和员级)必须通过职称评审方式取得,今后不再进行考核确认”之规定,从2026年度起〔含2025年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不符的〕,初级职称必须通过职称评审方式取得。

    (四)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评审表》(一式2份)、《简明表》(一式3份),装入个人材料袋,每人一袋(闽13号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送市材料材料袋封面可只留《评审表》《简明表》2个项目)。《师德表现及惩处情况征求汇总表》(以下简称《师德汇总表》,见泉48附件2,以学校为单位汇总,一式一份)报送县教育局存档。《简明表》另行报送3份给县教育局存档备查。

    2.电子材料:《师德汇总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人员汇总表》,须根据市局下发的表格填写,其中专业大类、大类分项要按后面的《专业目录》正确填写;该表后面增加一栏“是否党员”),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拷贝在U盘,当场交给工作人员汇总。

    3.无纸化申报事项:请各校通过“一师一档”进行评审所需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业绩数据采集,职称评审无纸化申报系统将通过“一师一档”提取相关佐证,并在数据对接后开放。系统开放时间、操作要求等将另行通知。因系统上传需要,请预存好《评审表》《简明表》(学校盖章扫描件)。

    (五)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报送材料

    报送县级评审中、初级职称的要求与往年一样,仍采用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其中《申报人员汇总表》《师德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分中级、初级,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拷贝在U盘,当场交给工作人员汇总。

    (六)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学校竞聘材料和高级职称纸质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县教育局1412室;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后垵小学2号楼至3号楼连廊1楼127室。

    (七)注意事项

    1.申报正高级讲师的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交《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基本情况摘要》(见闽13号附件8,并附EXCEL电子版)和PPT演示文稿,并根据省级要求参加现场面试答辩(另行通知)。

    2.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说课讲课和企业实践情况答辩工作由市级统筹组织、县级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含申报中级职称对象的业务考核)将另行通知。

    3.申报对象公开发表的论文(CN)、被汇编收录的论文、著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查重(查重时间为发表当天或当月)、检索,查重率不超30%,查重材料由学校负责审查。申报人员应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www.nppa.gov.cn/)查询期刊的CN刊号或专著的CIP数据核字号,确认其合规性;登录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http://sfx-86ali.hosted.exlibrisgroup.com.cn/index.html)查询核心期刊有关索引;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确认是否为教育类、学科类等学术刊物;登录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等(维普、万方)检索本人学术论文,发表在不合规刊物或在相应网站上检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为论文成果。正高级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纸质加盖公章)。

    4.代表作方面。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选择2项教科研成果作为代表作、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选择1项教科研成果作为代表作(教研员选择2项),并在《评审表》《简明表》中进行注明。申报人员可从教科研工作要求A类、B类条件选择教科研成果作为代表作(须隐去姓名和工作单位,除竞赛外,其他业绩成果请一并提供成果性材料),如选择论文作为代表作的,应选择公开发表(CN)的本学科学术论文,不包括书评、广告类、教学试卷、文本解读、课文分析、教学教案、教学说课稿、教学设计等内容文章。申报对象公开发表的论文的检索材料(经办人签名、学校盖章)须另行提供一份报送县教育局备案。

    5.各校应开具高、中级岗位空缺情况证明(一式1份,学校校长、分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报送县教育局;各参评人员的委托评审函由县人社局统一开具。

    6.学历查验、继续教育等其他注意事项按闽13号和泉48号要求执行。

    7.根据职称文件的规定,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本次重新申报的,应补充提交新的教育教学业绩佐证。

    8.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评价详见闽教师〔2023〕74号“附则”第四十七条要求;高层级的学历、业绩成果条件适用于低层级人员晋升时使用;同一业绩就高使用,不重复计算。

    四、纪律要求

    职称评聘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校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岗位管理、职称评聘等各项政策规定和本通知精神以及本校岗位竞聘方案、实施细则,准确把握中等职业学校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评聘标准和要求,科学安排本单位教师职称年度推荐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并按规定选派职称业务熟悉、讲纪律和公信度高的人员组成职称评聘工作小组,认真做好各类申报材料的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1.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各校要坚持把教师师德表现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根据《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泉教师〔2023〕139号)等相关规定,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纪律。各校和申报对象要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纪律,坚决杜绝拉票说情等违纪行为。对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本次其参评及其后两年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并予以通报。对学校为竞聘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问责学校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申报个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3.各校上报的评聘名单若被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闽教师〔2023〕74号、闽13号、泉48号及闽人社发〔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黄炳元,联系电话:23232412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师〔2026〕48号)

    2.安溪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度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

    3.安溪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核准表

    4.职称聘任诚信承诺书

    5.师德表现及惩处情况征求意见表

    6.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核准表

    7.安溪县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花名册

    8.安溪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考评得分登记表

    9.填表说明

    10.填表范例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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