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6-00054
- 备注/文号:安教函〔2026〕5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2
林小雅代表:
《关于建设安溪第二十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的建议》(第0017号)由我单位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设安溪第二十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考虑重点从以下两方面综合研判扩建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一是近几年区域内人口的发展趋势,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核定办学规模,确保项目建设与区域教育发展需求相匹配;二是征求当地村居、政府意见,梳理项目涉及房屋拆迁、安置等事项,同步制定合理可行的征迁安置方案,为项目顺利推进扫清障碍、夯实基础。
若经调研论证,项目确有实施的必要及可行,我们将适时启动项目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规划编制、用地划拨、规划许可、规划验收、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推进相关手续办理,全力支持项目实施,切实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文祺
联系人:叶志方
联系电话:23239315
安溪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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