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6-00064
    • 备注/文号:安教函〔2026〕6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7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6-06-07 23:21

    陈水源等3位代表:

    《关于安溪县第三实验幼儿园美法校区重建的建议》(第0004号)由我单位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优化扩建第三实验幼儿园美法校区,新增教育用地,整体规划学前教育设施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等相关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结合该幼儿园周边实际情况,建议重点从以下两方面综合研判幼儿园扩建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一是以近几年适龄儿童数据为基础,预测区域内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科学核定办学规模与建设标准,确保项目建设与区域学前教育发展需求相匹配;二是全面梳理项目涉及房屋拆迁、安置等事项,同步制定合理可行的征迁安置方案,为项目顺利推进扫清障碍、夯实基础。

    若经调研论证,项目确有实施必要及可行,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规划编制、用地划拨、规划许可、规划验收、资金保障、师资配置等相关工作,高效推进相关手续办理,全力支持项目实施,切实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文祺

    人:叶志方

    联系电话:23239315

    安溪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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