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6-00018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6〕2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7
    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4-14 08:53

    县自然资源局:

      王文龙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北部副中心建设的几点建议》(第55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湖头镇作为安溪北部副中心,对全县社会经济和民生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湖头镇各类需要使用林地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改善民生等项目,都被纳入年度林地定额优先保障范围,得到省、市、县林业部门使用林地审批与用林要素支持。

      二、2026年我局已争取林地定额116.2公顷,目前林地定额剩余83公顷,预计可以满足北部副中心各类建设项目用林需要。若发生林地定额不足的情况,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林业部门沟通申请,争取调剂使用省、市剩余的林地定额,保障北部副中心建设项目用林需求,助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领导署名:林锦铭

      联 系 人:刘长士

      联系电话:0595-23232366

     

     

     

      安溪县林业局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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