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6-00024
    • 备注/文号:安民函〔2026〕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0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4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4-21 10:02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004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县住建局

    陈四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管职能的建议》(第004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残障人士融入社会需求的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已成为衡量城市文明与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尺。国家先后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当前,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0.6470万人,其中部分老年人存在失能或行动不便,对无障碍环境需求尤为迫切。此前,我局结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如在养老机构改造项目中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对轮椅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关键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民政职责,积极配合住建部门,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共同推动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提升:一是结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在新建和改造项目中全面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纳入项目验收内容。二是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培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和老年人对无障碍设施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环境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以上措施,切实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创造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和生活环境。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久久为功。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履行好民政部门职责,持续推动养老领域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也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养老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创造更加安全、便捷、友好的生活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养老工作的支持!

    领导署名:颜志清

    人:王月英

    联系电话:0595-23260969                                   

     

                                     安溪县民政局

    2026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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