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6-00101
- 备注/文号:安农函〔2026〕5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3
安农函〔2026〕59号
答复类型:C类
城厢镇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城厢镇路英村申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议》(第13509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支持路英村申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议。
根据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认定程序,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采取“乡镇申报、县级审查、市级核查、省级评定”的方式,我局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组织各乡镇从125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储备库中择优推荐,并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市委农办,市委农办核查通过后再上报省里确认。在2024年开展的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申报时,我局已将路英村纳入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培育对象,并于2024年8月26日上报市委农办,在市级开展的实地核查中因创建条件和基础尚未具备而未能列入。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城厢镇积极指导路英村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认定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立足本村实际,因地制宜做好规划与项目建设,积极争创条件,争取早日列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
二、关于“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对路英村予以优先考虑和倾斜”的建议。
我局已将路英村列入2025年市级农业公园项目建设,获得资金补助60万元。下一步,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对路英村予以优先考虑和倾斜。一是强化项目支持。常态化组织开展省、市级“美丽休闲农业点”和“美丽休闲乡村”创建申报工作,支持路英村及村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并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资金扶持。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整合该村农田步道、茶文化体验园等资源,指导推进市级农业公园规划建设,并支持村内“茶香小院”“英华茶业”等经营主体开发农旅融合精品线路,推动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模式。三是强化政策支持。若路英村能列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我局将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度倾斜。
领导署名:胡水利
联 系 人:陈良坤
联系电话:0595-26009628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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