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6-00112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6〕3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4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贵单位下辖的安溪县长卿供销社玉湖肥料门市部、安溪县祥华供销社肥料门市部、安溪县新溪供销社肥料仓库和安溪县西坪供销社农药门市部的4个废旧农膜回收点已完成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5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膜利用网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安农〔2025〕127号)精神,现将2025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10万元拨付给你们,每个废旧农膜回收点补助2.5万元,请你们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至相关废旧农膜回收点,确保专款专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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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