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6-00135
    • 备注/文号:安农函〔2026〕7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8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5-18 16:43

     

    安农函〔202675

    答复类型:A类

     

    陈智锋等4名代表:

    《关于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践创新基地,开展严厉打击电鱼行为的建议》(第128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电鱼行为对渔业资源、水体生态、人身安全具有巨大危害,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整治工作,持续强化执法监管、源头治理和宣传引导,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当前,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全链条管控、全部门联动、全社会共治”思路,从执法打击、部门协同、源头管控、生态修复、宣传教育五个方面强化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电鱼违法行为多发态势,切实守护水域生态安全。您提出的建议精准务实、针对性强,对我县深化水域生态治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和各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县实际,逐项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强化部门协同,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一)健全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执法处置效率和打击合力。

    (二)推进生态追责。联合县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电鱼造成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破坏的,依法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推动 “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修复一片”,让违法者承担生态修复成本。

    (三)压实属地责任。将打击电鱼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和乡镇生态环保考核,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级巡查责任,构建县、乡、村三级水域监管网格,推动监管触角向基层、向偏远河段延伸。

    (四)深化行刑衔接。持续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电鱼、制售禁用渔具等涉嫌犯罪行为,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责,杜绝以罚代刑,强化刑事震慑,筑牢渔业资源法治防护底线。

    二、强化联合执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一)加强巡查,精准打击。由我局牵头,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聚焦重点水域开展联合巡查,同时指导协助各乡镇进一步落实辖区内渔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鱼行为针对夜间、凌晨电鱼高发时段,采取 “水面巡查、夜间蹲守、突击检查” 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没收电鱼工具、违法渔获物,严厉查处非法电鱼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运用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提升对偏远水域、隐蔽河段、夜间作业的发现和处置能力,着力解决电鱼行为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时空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实现“空中+地面”立体监管。2025年以来,现场拆解涉渔简易船只等“三无”船只22艘,没收违法渔网16张,没收电鱼设备1套

    (二)闭环管控,切断链条。农业农村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商超、餐饮门店及水产经营网点的常态化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贩运、销售、加工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坚持源头治理、全域管控,统筹水上执法巡查、岸上源头排查、市场末端清查各个环节,健全“水上打、岸上管、市场查”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从捕捞、运输到交易加工各环节同步发力,逐一堵死监管漏洞,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规范水产经营秩序,坚决斩断野生渔获物非法交易产业链、利益链。2025年以来,查处       水生野生动物案件1起。

    三、强化源头管控,筑牢风险防控防线

    (一)严管渔具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全县渔具生产经营者、线上电商平台本地商户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制售电鱼工具等违法行为,从源头切断电鱼工具供应渠道。

    (二)规范水域管理。各乡镇将打击电鱼纳入河道日常巡查,加强河道、水库、拦河坝等水域日常巡查管护,及时清理 “三无” 船舶、简易涉渔浮具,消除非法捕捞作业条件。

    (三)推进生态修复。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补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群体,进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2025年以来投放鲢鱼、鳙鱼、光鱼等鱼类共计3.8万尾。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一)广泛宣传普法。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联合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形式,深入解读电鱼的危害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处罚规定,公开典型案例,公布举报电话,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二)推动群防群治。发动村级组织、河道专管员、志愿者、群众共同参与水域巡查保护,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共治格局,让非法电鱼无处藏身。

    衷心感谢您对安溪县水域生态保护和渔业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守护好安溪的绿水青山,持续擦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金字招牌。

     

    领导署名:李鑫魁

      人:李晓钦

    联系电话:0595-26061234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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