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6-00169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6〕4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2
各有关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和《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安排分配方案的通知》(安委振兴办〔2024〕24号)要求,我局组织项目实地核实后,经研究,决定拨付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第十批)116.2312万元给你们,资金直达各村级专户,用于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实施示范创建项目2个(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表(第十批)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
附件
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表(第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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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账户信息(单位名称、账号、银行名称) |
具体实施项目 |
拨付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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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虎邱镇芳亭村 |
单位名称:安溪县虎邱镇芳亭村民委员会 银行账号:9070****0967 银行名称:安溪****支行 |
芳亭村美厝角落茶园机耕路拓宽及硬化 |
27.2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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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蓝田镇乌殊村 |
单位名称:安溪县蓝田镇乌殊村民委员会 银行账号:9070****0507 银行名称:安溪****支行 |
乌殊村休闲旅游项目 |
88.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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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6.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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