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6-00211
- 备注/文号:安农综〔2026〕8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2
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文件精神,因前期实施的个别项目取消,我县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增补遴选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安溪县山格淮山专业合作社承担2024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
请安溪县山格淮山专业合作社于12月31日前完成批复建设内容,申请验收时提供完成建设内容佐证资料,由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2024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增补项目批复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日
附件
2024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增补项目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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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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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溪县山格淮山专业合作社 |
陈主义 |
长卿镇 山格村 |
建设山格淮山清洁化深加工厂房750平方米,分为原辅料间、生产加工车间、包材消毒间、内外包装间、成品库、化验室等功能区;购买XZ-12PD型空气能果蔬烘干机一套。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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