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6-00225
- 备注/文号:安农〔2026〕7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8
各乡镇:
为进一步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特制定《2026年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组织实施。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8日
2026年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守信激励、优化分类监管、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效能,结合我县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年内全面完成县域重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建档、量化评分、分级评级工作,建立科学规范、动态更新、公开透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守信激励政策,择优培育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信主体,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
二、参与对象
全县范围内在产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纳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落实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及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在产的经营主体。
三、项目资金
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分为两部分:一是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全程协助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二是开展AAA级信用主体试点项目建设补助经费20万元。
四、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县农业农村局统筹体系建设及信用等级评价、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撑服务、AAA级信用主体试点项目建设三个层面,构建“部门监管、等级评定、技术赋能、试点示范”四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工作体系。
(一)部门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统筹牵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统筹部署、流程监管、等级评定、结果审定等工作。
1.统筹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机制搭建、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
2.监督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归集、资料归档、成果总结、宣传推介等全过程工作,把控工作质量、进度与合规性。
3.负责信用分级评定、结果审核、公示、确认,建立守信激励、分类监管、问题整改、动态管控工作机制。
4.统筹推进AAA级信用主体试点建设工作,做好试点遴选、项目督导、成效验收、经验推广等工作。
5.落实信用监管与行业治理融合应用,将信用评级结果与日常监管、抽检巡查、项目扶持、评优评先、品牌推荐等工作深度挂钩。
(二)等级评定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根据《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信用评级评价》的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价,综合评分结果划分为AAA、AA、A、B、C、D六个等级,对应不同质量安全综合水平,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AAA级(95分以上):评价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水平极好,具有完整且很好的信用记录。
AA级(92-94分):评价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水平很好,具有完整且良好的信用记录。
A级(90-91分):评价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水平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尽管存在一些影响其未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确定因素,但这些因素对其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能力和意愿的影响较小。
B级(75-89分):评价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水平一般,信用记录正常,但未来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能力和意愿有波动。
C级(60-74分):评价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水平较弱,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明朗,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能力和意愿较弱。
D级(60分以下):评价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水平较差,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明朗,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能力和意愿弱。
(三)技术支撑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项目技术支撑服务单位,全程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信用体系规范化建设,提供专业化、系统化、全程化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政策宣贯与业务培训。对照省级农安信用建设标准,协助完善县域信用建设实施细则、工作流程、考评规范;协助开展政策宣贯、业务培训,覆盖乡镇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协助解决建设过程难点堵点,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落地。
2.数据归集与汇总归档。全面开展经营主体信息摸排、资料收集、档案建立、信息核验等全流程工作。整理日常监管、抽检监测、一品一码追溯、合格证开具、生产台账、投诉整改等信用数据,建立动态信用档案及台账。全程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结果公示、异议复核、整改闭环、资料汇总、规范归档,确保流程合规、档案齐全。
3.成果总结与提炼提升。项目周期内协作系统梳理全县信用建设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经验,协作编制工作总结、成果汇编等材料。全程指导试点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协助打造标准化守信样板。
4.宣传发声与品牌塑造。制定宣传方案,依托各类官方平台、新媒体、行业渠道开展常态化宣传,重点宣传信用监管政策、制度规范、建设成效、守信典型。制作宣传短片、海报、手册等宣传物料,塑造安溪农产品“守信、安全、优质”的公共品牌形象。
5.成果展示与交流推介。对接行业专家,承担成果观摩、AAA级农安信用主体授牌表彰、获授信经营主体授牌、座谈交流、经验发布等系列活动开展。系统总结安溪县信用建设创新做法,对外宣传推介安溪农安信用建设成果,推动我县建设经验可复制、可推广,提炼典型经验,打造县域农安信用建设特色样板。
(四)试点建设
1.试点遴选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全县在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量化打分、分级评定。经评审入选为AAA级信用主体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AAA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2.试点主要建设任务
入选AAA级试点主体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信定位,完成至少一项及以上提升建设内容,建设方向包含但不限于:
(1)农安信用成效展示。建设农安信用展示区、诚信文化宣传栏、质量安全信用公示牌,公开主体信用等级、质量安全承诺;
(2)标准生产提质升级。完善种植养殖生产环节标准化提升、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化、生产过程管控设施建设、农残快速检测设备配套、产品检验检测、提升自检自控能力;
(3)溯源管理提质建设。优化生产台账电子化记录,完善承诺达标合格证、一品一码溯源全链条管理,建立完善信用生产档案;
(4)诚信品牌宣传推广。开展守信主体品牌宣传、诚信农产品推介活动,打造“信用+农产品”品牌;
(5)标杆示范观摩交流。发挥标杆作用,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术帮扶,带动周边生产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试点建设补助标准
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扶持AAA级守信主体开展AAA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试点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建设单位补助资金2万元,合计补助2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试点项目相关建设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实施与验收管理
(1)方案报备。入选试点主体收到入选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建设内容,填报《安溪县AAA级信用主体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建设周期。2026年9-12月。
(3)竣工验收。建设完成后,主体提交验收申请、建设佐证材料等验收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对照建设任务逐项核验,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拨付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取消补助资格。
五、分级分类监管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阶梯式分级分类监管,精准配置监管资源,构建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长效监管机制。
(一)AAA级(优秀守信主体):免扰监管、激励引领
信用记录优良、生产管控规范、无质量安全隐患与违法记录。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核查、风险隐患排查外,原则上免于日常巡查抽查,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干扰。积极引入金融机构,对评定为AAA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主体给予专项授信额度,落实信用激励红利。在项目申报、政策扶持、评优推荐、品牌宣传等方面优先给予倾斜支持,发挥标杆辐射作用,带动行业规范提质。
(二)AA级(良好守信主体):降频监管、培优增效
主体经营规范、信用良好,仅存在轻微非风险性管理瑕疵,无违规记录。适当降低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以随机抽查为主。加强正向引导培育,鼓励主体持续巩固质量安全管理成效,引导对标AAA级标准提质增效,助力主体培优做强。
(三)A级(合规守信主体):常态监管、稳步提质
主体经营规范、信用良好,无违规记录,仅存在轻微非风险管理瑕疵。执行常规监督检查频次,落实常态化日常监管。督促主体持续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补齐管理短板,夯实合规生产基础,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B级(一般信用主体):查漏补缺、引导合规
主体信用存在瑕疵、生产管理薄弱,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加大风险提示提醒力度,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潜在隐患及时指出,督促主体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查漏补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引导主体回归守信合规轨道。
(五)C级(较弱失信主体):从严监管、严控风险
主体存有不良信用记录,生产管理不规范,存在一般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合规经营能力偏弱。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覆盖检查。紧盯失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格管控生产经营风险,限期纠正失信行为,防止失信风险扩大升级。
(六)D级(严重失信主体):严肃惩戒、限期整改
主体存在严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或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管控混乱,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实施最严格监管措施,依法依规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失信行为从严查处,督促限期完成全面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实施后续约束管理。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可重新参评信用等级;拒不整改或再次违规的,抄送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予以约束。
联系人:项艳琳,联系电话:0595-68792206。
附件:1.安溪县AAA级信用主体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
2.《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信用评级 评价》指标评价评分标准
附件1
安溪县AAA级信用主体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
|
一、申报主体基本信息 |
||||||
|
主体名称 |
|
信用代码 |
|
|||
|
主体性质 |
□企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
主导产业及产品 |
|
|||
|
地址 |
|
|||||
|
法定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
规模 |
□种植 亩;□养殖 头/羽/存栏 |
|||||
|
获评荣誉资质 |
|
|||||
|
二、质量安全管控落实情况 |
||||||
|
管理制度建设 |
是否建立生产管控、投入品管理、质量自检、台账管理等制度,制度落地执行情况:
|
|||||
|
标准化生产落实 |
是否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生产流程规范情况:
|
|||||
|
投入品管控情况 |
农药、兽药、肥料等投入品采购、登记、使用、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
|
|||||
|
溯源与合格证管理 |
省农安平台入驻、一品一码赋码、承诺达标合格证常态化开具、台账记录情况:
|
|||||
|
质量检测与抽检情况 |
检测开展情况、近三年各级部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处置情况:
|
|||||
|
合规经营情况 |
近三年是否存在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有效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
|
|||||
|
三、申报承诺 |
||||||
|
申报承诺: 本单位自愿申报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项目,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无弄虚作假、隐瞒虚报情况。本单位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愿接受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及社会监督,若获评守信主体,将严格规范使用专项奖补资金,持续提升质量安全管控水平。如有违规失信行为,自愿接受约谈整改、取消资格、追回奖补资金等处置。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四、项目概况 |
||||||
|
项目名称 |
|
|||||
|
项目类别 |
种植业(茶叶□ 果树□ 蔬菜□ 食用菌□ ) 畜禽养殖□ 农产品初加工□ |
|||||
|
建设地点 |
|
|||||
|
信用体系 建设内容 |
|
|||||
|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
建设内容 |
投资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
|
|
||||
|
合计 |
|
|
|
|||
|
项目预计成效(限200字以内) |
|
|||||
|
项目实施 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政府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