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6-00109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泉财规〔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安溪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等7家就业见习基地共吸纳33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应给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共计76912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
受理电话:
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件:2026年安溪县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第二批)明细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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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