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9-0101-2026-00007
- 发布机构: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6
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4月14日受理安溪未界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 杨梓铭
场所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528号一楼、三楼、四楼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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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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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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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梓铭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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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张巧玲 |
女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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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杨梓铭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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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68792967 传真:23232444
通讯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2楼13窗口 邮编:362400
公示机关: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局
2026年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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