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6-00029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6〕4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9
安建函〔2026〕48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0号建议的答复
林淮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盘活存量商品房、安置房,切实解决拆迁未安置问题的建议》(第0140号)已收悉,感谢您心系城市建设发展、关切群众切实利益,积极建言献策。盘活存量商品房、安置房事关民生大事,紧密贴合群众急难愁盼,具备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我局会同县资源局、财政局、城建集团等单位进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起草出台房票安置与异地安置指导意见
为妥善解决我县房屋征收补偿未安置问题,有效盘活存量商品住宅及安置剩余房源。今年来,我局组织县财政局、资源局,城厢镇以及大中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人员,先后赴厦门市同安区、泉州市丰泽区、泉港区、永春县等地学习借鉴县(市)房票安置和异地安置模式,进一步梳理适合我县征收补偿安置情况的政策措施。由我局牵头起草制定的《安溪县采用房票安置与异地安置模式实施房屋征收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3、4月份多次组织县财政局、资源局、税务局、凤城镇、城厢镇、参内镇等部门召开《指导意见(初稿)》征求意见会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待修改完善形成《指导意见(送审稿)》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二、开放绿色通道,加快产权办理
我局将推动县资源局以保障群众产权权益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质效为抓手,多措并举加快产权办理流程。一是规范“绿色通道”建设。专门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的群众开辟不动产权登记“绿色通道”,明确专人负责全程引导,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二是严格落实办理时限要求。进一步细化产权办理各环节责任分工,严格把控每个环节办理时限,定期开展流程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超时办理情况发生,确保群众产权权益按时落地,让群众购房更安心,办证更省心。三是强化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加强对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推行文明、高效、便捷的版务模式。主动向群众宣传房票购房产权登记相关政策、办理材料及流程,全力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三、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保障政策衔接落地见效
县政府已成立由刘永强县长为组长、李树明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溪县房票安置与异地安置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县司法局、财政局、资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认真采纳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指导意见》尽快出台,房票安置政策早日落地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谢景清
联 系 人:许火兴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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