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6-00030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6〕4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9
安建函〔2026〕49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0号建议的答复
陈志雄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房票盘活我县新建商品房市场的建议》(第0060号)已收悉,感谢各位代表心系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该建议聚焦新建商品房市场盘活工作,立足实际、针对性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局会同县资源局、财政局、城建集团等单位进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起草出台指导意见,推行房票安置与异地安置
为妥善解决我县房屋征收补偿未安置问题,加快商品住宅及安置剩余房源去库存,盘活新建商品房市场,缓解财政与税收压力。今年来,我局组织县财政局、资源局,城厢镇以及大中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人员,先后赴厦门市同安区、泉州市丰泽区、泉港区、永春县等地学习借鉴县(市)房票安置和异地安置模式,进一步梳理适合我县征收补偿安置情况的政策措施。由我局牵头起草制定的《安溪县采用房票安置与异地安置模式实施房屋征收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3、4月份多次组织县财政局、资源局、税务局、凤城镇、城厢镇、参内镇等部门召开《指导意见(初稿)》征求意见会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待修改完善形成《指导意见(送审稿)》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二、明确土地供应导向,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我局将推动县资源局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安置住房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调控。结合当前我县安置房存量建设进度、已批未供土地存量、待安置人口规模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前提下,科学统筹安置房用地供应节奏,合理确定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三、简化产权办理手续,实现交房即交证
我局将推动县资源局指派专人负责统一受理新建商品房项目相关申请事项,对已申报服务的开发项目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精准开展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协调机制,简化跨部门审批环节,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督促开发企业按时完成项目综合验收、契税缴纳等相关手续,确保实现“验登合一”“交房即交证”,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四、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保障政策衔接落地见效
县政府已成立由刘永强县长为组长、李树明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溪县房票安置与异地安置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解决政策制定与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县司法局、财政局、资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认真采纳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指导意见》尽快出台,房票安置政策早日落地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谢景清
联 系 人:许火兴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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