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6-00031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6〕5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1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6-01 15:51

      安建函〔2026〕50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0号建议的答复

      

    谢文筑代表:

      您的建议立足我县城中村发展实际,创新性提出风貌保护与功能提升并重的微改造路径,思路务实、举措精准、贴合民生,《关于以“风貌保留+微改提升”模式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第0020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坚守核心原则,锚定微改提升方向

      我局在开展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坚守风貌原真性保留,严格恪守“不破坏传统肌理和不损毁历史遗存”底线,将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公布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对于改造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以修缮加固、风貌整治为主,杜绝破坏性改造,完整留存城中村乡土风貌与历史记忆。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域补齐村居短板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统筹推进安全整治、基建升级、空间提质、文化活化四大重点工作,全方位提升城中村人居品质。

      一是抓实消除安全隐患。会同文体旅、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历史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全面排查和整改,筑牢村居安全防线,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二是扩容提质公共空间。县城管执法局充分盘活村内闲置宅基地、废弃边角地、空置地块,因地制宜打造口袋公园、休闲步道、邻里小微空间,补齐公共休闲配套短板。聚焦便民服务需求,统筹布局养老服务点、便民商超、休憩驿站等配套设施,完善村居便民服务体系。系统修复村内水系生态,增补乡土绿植、规整绿化景观,改善城中村生态人居环境。

      三是活化传承本土文脉。坚持“修旧如旧、原貌修复”,对留存价值的传统民居进行保护性修缮,适度引入民宿文创、乡土陈列、民俗家风等轻量化业态,让老建筑焕发新活力。

      三、健全保障体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我局将整合资源、完善机制、细化举措,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落地。

      一是构建多元筹资机制。改变单一财政投入模式,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县级财政同步配套。探索优质社会企业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参与公共设施建设与后期运营,破解改造资金难题。

      二是实行分类分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优先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刚需项目,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逐步全域铺开,稳妥防范改造风险。

      三是强化专业技术支撑。组建由规划、建筑、文物保护、市政工程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专班,指导把关改造设计方案,确保改造工程既符合建设规范,又保留乡土特色。

      四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指导村居建立常态化物业管理机制,细化村居设施管护、环境保洁、风貌维护责任,明确村民管护义务,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常态化开展违建巡查管控,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建设、违规改造行为,坚决守护改造成果,实现城中村品质长效保持、稳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抓手,转变城中村改造工作思路,深耕精细化微更新,推动我县城中村改造成“生态优美、文脉鲜活、宜居舒适”的城市活力空间,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叶政凯

      联 系 人:陈逸伦

      联系电话:0595-23000390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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