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6-00032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6〕5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4
安建函〔2026〕51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的答复
苏振贵等6位代表:
《关于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履职监督指导的建议》(第0009号)收悉。一段时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履职的监督指导,着力推动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职。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是制定出台《安溪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履职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职责。围绕承诺践诺、履职尽责、矛盾调处、信息公开、经费使用、印章档案管理、信访投诉处置、参与小区治理8大项20条具体指标,对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开展量化评价,全面规范履职行为。2026年3月底前已完成首轮业主委员会履职评价。
二是出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及公示公开要求,并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各方审查监督职责,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透明规范。
三是推行住建干部挂钩联系小区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全面推广“业账社审”监管模式。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小微权力监督群等线上线下平台,常态化公开议事决策、财务收支、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等事项,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范透明。
四是对标省、市物业管理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2026年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明确6类突出问题整治重点、8项重点任务和4个实施步骤,特别针对性增设业主委员会违规行为处置措施。对违法违规的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撤销违规决定、督促启动罢免程序等方式严肃处理,同步纳入信用管理并公开通报,形成有效震慑。
五是将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体系,围绕政策法规、财务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小区治理实务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拟于2026年10月底前实现全县业主委员会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成员依法履职、规范用权能力。六是持续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督促乡镇每月常态化召开由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参与的“四方”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同解决小区治理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多方良性互动、同向发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我局将以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乡镇及社区对业委会的监督指导,保障其依法履职,维护业主利益与社区稳定。
衷心感谢您对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谢景清
联 系 人:史建阳
联系电话:0595-23287691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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