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8-0101-2021-00004
- 备注/文号:虎政[2021]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3
各村,镇直各单位:
元旦以来,我省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1月3日,南平市政和县鹤林路12号和吉昌竹叶有限公司厂房车间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福州罗源在建工地“1.1”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龙岩新罗“1.1”放火案件造成2人死亡;南平延平“1.1”管道燃气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4”放火案件造成3人死亡。入冬以来,我市“小火亡人”多发,安溪、石狮、台商、南安、泉港等地先后发生居民住宅“小火亡人”,造成7人死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镇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根据《安溪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消联办〔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虎邱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虎邱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结合我镇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短板,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
1.集中排查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集中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以店代库,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营业期问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施工等问题。对隐患整改不力或逾期未改的单位,乡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关停处理。
2.加强燃气、易燃易爆危险品防范工作。深刻吸取近期燃气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教训。村镇办、安监办要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安监办要加强对餐饮场所安全检查,将油烟管道清洗、燃气使用安全作为检查重点。村镇办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彩钢板房、施工装修材料、用火用电、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热切割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监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道安办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道安办、派出所要在两会期间、春节、元宵等重大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4.加快自建房加工场所整改评查进度。要按照市、县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及通告要求,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重点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坚决依法处置一批。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评查的丙类加工场所,应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对评查结论为重大消防隐患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拒不执行的,应采取强制停止供电等措施,并处罚款。二是组织开展评查质量专项抽查。安监办于2月5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对评查质量开展一次抽查行动,及时纠正违规评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评查服务活动。村镇办要加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严防整改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三是推动丁戊类场所完成评查。丁、戊类火灾危险性的自建房加工场所必须在2021年2月20日前完成评查。各村要继续保持工作力度,灵活运用资金补贴、进度奖励、区域招标、统一委托等措施充分调动、鼓励业主实施评估和问题整改的积极性,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5.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施工、流通、使用全过程的隐患和问题,努力减少全乡电气火灾事故。各村要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电气隐患问题跟踪督促、一抓到底,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市场所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电器产品、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强制认证标志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将与电气火灾相关的产品指标作为质量抽查送检的重点,加强使用领域电气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电气焊、热切割、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未配备专业电工等隐患问题。在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应用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时预警电气线路或用电设备安全隐患。
6.紧盯各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村要于2月5日前对2020年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找准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加强针对性治理。要重点整治“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停、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电气焊等突出问题。2月10日前,各村应梳理报送不少于一处的区域性或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或消防治理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作为2021年的整治重点,进一步改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具体报送格式详见附件1。
(二)督促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于春节前组织对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8类“关键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约谈提醒,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督促落实“七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三)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前后,各挂钩领导要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农贸市场、商超、民宿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村要组织微型消防站、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严防“小火亡人”事故。民政办及各村要加强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的上门提醒,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要针对蚊香使用不当、卧床吸烟、使用不合格电暖设备、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用火用电行为不当、儿童玩火等致灾因素,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民政办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安监办要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市场所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辖区内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三合一”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火灾隐患。
(五)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六)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村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教委办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办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村安监员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广泛利用网站、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媒介和载体,深入各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
三、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安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生委〔2020〕14号)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月5日)。各村根据本方案和辖区实际,突出年末岁初火灾防控特点,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3月17日)。各有关部门、各村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行动任务,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列明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详见附件2),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镇安办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安溪县虎邱镇2021年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库
2.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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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虎邱镇2021年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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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村域或行业/消防堵点、难点问题 |
存在问题 |
整治期限 |
整治主体/责任人 |
挂钩村域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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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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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单位名称 |
具体问题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销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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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有限公司 |
1.排烟管道未定期清洗; 2.未委托第三方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明火施工未落实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 |
*** |
2月28日前 |
1.已聘请专业公司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并建立每季度清洗制度。 2.已委托**公司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已督促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 |
正在整改/已整改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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