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6-00028
- 备注/文号:蓬政〔2026〕3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1
蓬莱镇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人居环境卫生水平,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保障新建成的建筑垃圾中转站(原金谷火车站货物中转站)高效规范运行,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筑垃圾中转站启用为契机,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历史存量建筑垃圾,建立“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新增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实施全流程监管,基本杜绝乱倾倒现象,显著改善镇域环境面貌。
二、组织领导
成立蓬莱镇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组 长:苏坚城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苏灿荣 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志坤 镇党委秘书
李琼月 副镇长
陈伟铭 副镇长
马灿烽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张祺鹏 镇党政办负责人
陈竞辉 镇环卫站负责人
陈凤波 镇财政所负责人
刘万青 镇农办负责人、联美片点长
李建西 蓬福片点长
刘巍渊 龙上片点长
王建忠 岭新片点长
詹春龙 镇水利站负责人
陈仁顺 镇公路站负责人
各村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环卫站,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汇总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协同落实。
三、整治内容与措施
(一)存量建筑垃圾清零行动
1.精准摸排建档。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道路两侧、闲置地块等区域的存量建筑垃圾点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一点一档”台账,明确位置、方量、成分、责任主体,并于5月30日前上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2.分类处置销号。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驻村工作组现场核实台账,按照项目回填利用、转运至中转站等方式制定处置方案。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各村立即组织清理,实行销号管理。回填利用由各村工作组组织实施,并负责后续复绿或监管;转运处置由各村上报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调度。存量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于202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3.严防新增回潮。各村及镇综合执法队要加强日常巡查,尤其对已清理点位和偏僻区域,确保台账外无新增乱倾倒现象。
(二)新增建筑垃圾全流程管控
1.源头管控:发放“一书一卡”
审批告知:镇农办、项目、水利、公路等相关部门在民房翻建审批、项目建设实施前,须向申请人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告知书》,明确其处置责任。
溯源管理:由各村、镇综合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发放《建筑垃圾追溯卡》,指导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信息、预估方量、承运方信息、运载去向等信息,作为建筑垃圾的“身份证”。
2.中端监管:实行“一证一查一举报”
凭证运输:镇政府向各村核发《建筑垃圾转运临时通行证》,由各村负责管理。运输车辆须向申请人所在村申领通行证并登记车号、司机、承运项目等信息后方可上路。运输完成后,须将《建筑垃圾转运临时通行证》交还村委会。
联动巡查:镇综合执法队加强道路动态巡查,重点检查车辆是否“证卡齐全”(通行证+追溯卡)。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利用现有卡口进行视频核查。
有奖举报:设立镇级举报热线(0595-23355188),鼓励公众对正在发生的无证运输、乱倾倒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奖励,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3.末端复核(把好“入库验收关”)
中转站复核:建筑垃圾中转站接收垃圾时,须核对追溯卡信息与实际运量,确认无误后盖章签收,出具建筑垃圾处置费票据,并将追溯卡与票据交还运输方。运输方凭追溯卡和票据与委托方结算费用。
验收闭环:镇综合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须核查经中转站签章的《建筑垃圾追溯卡》,将追溯卡收回后交镇环卫办存档,形成管理闭环。无签章追溯卡或数量明显不符的,责令整改。
四、宣传引导与公众参与
1.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村级广播、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政策、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流程和违法违规后果。
2.深化典型引领。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示范村”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带领作用。同时,定期曝光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形成“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双重治理效应。
五、资金保障与管理
1.存量建筑垃圾清理费用。回填利用产生费用和转运费用(运输费)由村级承担,中转站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2.新增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坚持“谁产生、谁负责”,所产生的运输费、中转站建筑垃圾处置费均由建筑垃圾产生方(单位或个人)承担。镇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上级指导意见,会同中转站公布处置费标准。
3.工作保障经费。镇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运作、宣传、举报奖励等专项经费,均由镇财政负责保障。
六、考核问责与长效管理
1.纳入绩效考核。将建筑垃圾管控成效纳入对各村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资金安排挂钩。
2.明确执法依据。镇综合执法队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非法倾倒、运输行为进行处罚,定期公开典型案例。
3.定期评估修订。本方案实施三个月后,工作专班将对整治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推动整治行动转入常态化管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蓬莱镇建筑垃圾运输临时通行证(样本)
2.蓬莱镇建筑垃圾追溯卡(样本)
3.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告知书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附件1
蓬莱镇建筑垃圾运输临时通行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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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蓬莱镇建筑垃圾追溯卡(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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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告知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乡村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现就我镇农村建房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明确处置责任
凡我镇辖区内进行新、改、扩、翻建房屋的村民,均为建筑垃圾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原则,清理、清运费用由业主自行负责;同时也对建房过程中产生的砖石、混凝土、渣土、砂浆、废弃建材等各类建筑垃圾的规范清运、定点堆放及合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违法处置。
二、处置要求
1. 建房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需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集中、分类、有序堆放,设置简易围挡,做好防尘措施,不得占用村内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场地、沟渠河道、林地、农田及他人宅基地,不得影响村内交通、消防通行及邻里正常生活。
2. 建筑垃圾堆放时间不得过长,需随产随清,严禁长期露天堆放,避免扬尘污染。落实房屋竣工后15日内“工完场清”要求,最终实现施工场地及周围无建筑垃圾遗留,无废料堆积。
3. 运输建筑垃圾车辆落实全封闭覆盖措施,严防沿途抛洒漏,将建筑垃圾清运至蓬莱镇建筑垃圾中转站。
三、禁止以下违法行为
1.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
2. 禁止在河道、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倾倒建筑垃圾,污染水资源;
3. 禁止占用公共道路、消防通道堆放建筑垃圾,影响公共安全;
4. 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规避监管。
5. 禁止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弃土、建材包装袋)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放入垃圾桶及垃圾桶周围)、收集、处置。
四、违规处置后果
凡违反本告知书规定,未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村民,乡镇将联合执法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公共设施损坏、邻里权益受损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便民服务提示
蓬莱镇建筑垃圾中转站地址: 金谷火车站原货场
联系电话: 李先生155****5789
村民在建房前可提前向村委会、咨询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宜,合理规划清运方案,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乡村环境。
特此告知。
业主(签字):
联系方式:
建房地址:
建房类型:¨新建¨翻建¨扩建¨改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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