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安溪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委托县财政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以审议。
安溪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26年8月13日
2025年安溪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2025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聚焦落实大拼经济、大抓发展和“抓项目、促发展”系列行动,坚持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切实扛牢财政运行安全平稳责任,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27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加17775万元,增长4.3%;上级补助收入33220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9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07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048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8588万元,其中:置换债券57258万元,新增债券31330万元,消化隐性债务专项债券80000万元;上年结余5686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16万元;调入资金44924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5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971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6953万元;收入合计1054189万元。
2.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769万元,比上年增加8716万元,增长1.1%;上解上级支出1588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5332万元,专项上解105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2989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3725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5711万元,归还世行贷款2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01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31万元;支出合计991575万元。
“三保”支出情况。我县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工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三保”支出保障责任落实较好,切实兜牢“三保”底线。2025年,我县“三保”支出377221万元,完成预算数389004万元97.0%。一是保工资支出244628万元,完成预算数245913万元99.5%;二是保运转支出5821万元,完成预算数6483万元90.0%;三是保基本民生支出126772万元,完成预算数136608万元92.8%。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6261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806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减少22642万元,下降21.9%;上级补助收入2357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1226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8252万元,新增债券111516万元,消化隐性债务专项债券11458万元;上年结余62658万元;调入资金(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资金)70403万元,收入合计378520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237649万元,比上年增加2528万元,增长1.1%;上解上级支出281万元;调出资金35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392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971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2682万元;支出合计305322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73198万元(其中:超长期国债34623万元、专项债券2115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比上年增加1054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0%;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上年结余23万元,收入合计3001万元。县本级没有安排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7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9万元。年终结余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四)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0%;上年结余124727万元;收入合计22972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4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收支相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134922万元。
(具体收支、平衡情况详见附件1)
二、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一)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5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调整政府债务限额为1817815万元,比2024年增加234304万元(一般债务111330万元,专项债务122974万元)。同时新增债务已按要求支出项目分类列入预算,并批准调整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
2026年1月12日,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关于核定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6〕5号)文件,收回我县政府债务结存限额65313万元,其中:收回一般债务结存限额56323万元,收回专项债务结存限额8990万元。调整后,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17525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4454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07953万元。
因此,我县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17525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4454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07953万元,比2024年债务限额1583511万元增加168991万元。
(二)2025年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5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3266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38838万元,专项债务993827万元。我县政府性债务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
(三)2025年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5年,我县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共计222691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券本金142989万元,一般债券利息20096万元,专项债券本金3239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7214万元。
三、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5年,我县财政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社会事业改善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强化预算资金统筹力度,提升财政综合调控能力
一是多渠道拓展财税来源。按照“能盘尽盘”原则,深化公共资产资源分类盘活处置,有效拓展收入新来源。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税源辅导培育,做好纳税服务,提升税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深挖“短平快”速效财源,加强流动性税源管征,积极拓展非税收入空间。2025年税收收入完成31.45亿元,比上年下降8.5%,非税收入23.81亿元,比上年增长26.9%。二是多方位争取上级专项补助。积极向上级要政策、要项目、要资金;在新基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城乡品质提升、城市管廊、综合交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方面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全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和债券转贷66.56亿元,其中:转移支付35.5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30.98亿元(新增债券14.28亿元、置换债券16.7亿元),年可节约利息支出0.85亿元以上,有效缓解了还本付息和项目资金需求压力。三是多维度加强支出保障。加强“四本预算”及跨年度资金统筹,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等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加强省、市、县专项和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提质增效用好财政资金。
(二)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将财政资源配置、政策供给向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力,强化财政政策与产业、金融、科技、人才等政策相融互促、集成赋能。支持扩大有效需求。积极落实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两重”“两新”政策,积极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储土地、回购存量房产等政策,优化政府投资方向,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培育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打造消费新场景。提升基金招引质效。成功设立、参股厦门橡树新兴创业基金、福建数创八闽壹号股权基金等2家产业子基金;正在筹建2家投资子基金,持续强化基金赋能,大力培育安溪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解决应急周转资金。以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企)为平台,设立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0.43亿元,帮助企业正常解决生产经营企业转贷款过桥资金。实际帮助企业3家3次,累计使用0.26亿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紧跟“项目创优年”“项目提效年”资金需求,实行“项目策划申报—债券发行落地—资金使用提效”全链条对接服务。全县获批新增债券14.28亿元,有力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校园设施改造、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项目。
(三)精准发力惠民生、增民利,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2025年我县坚持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投入机制,“三保”支出37.72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保工资支出24.46亿元、保运转支出0.58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2.68亿元;与民生相关支出68.37亿元,增长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1%。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亿元,增长18.2%。重点支持城乡低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支出,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全面覆盖我县城乡。二是卫生健康支出6.80亿元,增长13.2%。投入卫生专项资金1.6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重大疾病和突发性传染病防控等;投入1.35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政策;持续深化医改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耗材零差率补助等;投入0.56亿元,落实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优化托育服务。三是教育支出27.11亿元,增长0.4%。投入2.08亿元,用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助推优质均衡发展,完善设备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大城区扩容、薄弱环节改善;投入1.63亿元,用于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投入0.82亿元,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收入待遇,助力师资力量培养,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提升教育“软实力”。四是农林水支出6.33亿元,下降2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发国债晋江防洪堤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等项目支出较多)。整合筹措乡村振兴项目资金2.05亿元,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产业发展、宜居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乡村生态保护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十大行动,提高乡村生产生活水平;投入1.78亿元,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和生态绿色农业、乌龙茶产业集群、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村级组织运转、村集体经济创收补助及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投入0.3亿元,支持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现代林业经济发展和国土绿化;投入1.91亿元用于农村水利发展、防汛救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投入0.29亿元,支持茶产业发展和茶叶宣传。五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亿元,增长1.1%。投入0.12亿元,用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支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利用,鼓励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支持城乡公共体育建设与开放,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投入0.16亿元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六是科学技术支出0.35亿元,增长40.3%。优化基础研究支持机制,引导加大研发投入,扶持重点产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行“揭榜挂帅”制度,保障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七是节能环保支出1.02亿元,下降41.1%。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化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城乡污水处理整治、城乡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推进城乡公厕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四)强化财政改革发展,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改革赋能、管理挖潜、监督明纪,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机制改革。加大零基预算改革力度,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建设,做实做细预决算公开。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会计核算、资产和政府采购模块运行效率,增强大数据理财能力。二是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管,硬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2025年完成2678个项目60.12亿元绩效目标批复及运行监控,选取1个项目开展事中评价、5个项目开展绩效重点项目评价和部门整体评价。三是政府采购总量继续扩大。2025年审批政府采购项目184个,预算金额4.69亿元,中标金额4.0亿元,节约率14.7%。四是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和工程竣工结算成效明显。全年完成预算评审项目111个,送审金额25.63亿元,审定金额23.41亿元,审减2.21亿元,审减率达8.6%;全年完成竣工结算项目67个,结算金额19.60亿元,审定金额19.04亿元,审减0.56亿元,审减率达2.8%。五是实行非税收入电子化。立足“规范、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原收入缴款模式进行升级改造,实行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六是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继续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村主干工资发放情况、政府采购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检查,严格落实检查线索移交规定,督促整改各类违规问题。七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严格在人大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新增债务。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分类做细做实偿还计划,通过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调剂、加快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强化土地收储和出让管理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指标,释放政府债务风险。
过去的一年,预算执行工作在县委的有力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各级各部门协同共为、财税部门攻坚拼搏,取得较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中美贸易争端、外部需求不振、成本上升影响,传统产业增长乏力,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税收基础受冲击。同时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滑,民生、基础设施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基层“三保”及债务偿还压力加大,财政收支平衡面临严峻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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