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县卫计局 时间:2017-07-20 10:59 浏览量:

为切实做好我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2017年7月20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安溪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安政办2017223号),现解读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6月底,全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409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91%,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53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61%。全县共有养老机构26家,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仅安溪县明爱养老院内设医务室。根据我县人口年龄结构分析,在今后30年仍将保持较高的老龄化发展速度,并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的趋势,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与之同步增长的是庞大老年人群体对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的需求。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加大了老年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并管理老年人健康档案27224份,老年人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率51.44%。打通了农村、城市两个“最后一公里”,建立了以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为切入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部分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合作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但总体上还难以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老年健康需求。

因此,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县特制定出台《安溪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拟写过程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积极探索更适合当前养老需求的医养结合模式。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医养结合的特点就是把医疗和养老合二为一,让老年朋友在养老的同时,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

根据2015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2017年1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10 号)文件,特制定出台本《实施意见》。

2017年7月5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征求县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老龄委、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的建议。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通过,于7月20日起全县正式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以及深化医改有关精神,在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强民生、补短板及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部署要求,提出了我县医养结合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要求。

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方面: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可以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长期多种形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事宜,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

在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方面:鼓励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报销补偿范围,支持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在加快发展服务老年人专业医疗卫生机构方面:建设多层次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提倡多学科团队合作模式,规范开展老年常见慢性病诊治,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康复需求。

在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方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指导、基本公共医疗卫生等服务。

在大力推进失能、慢性病老年人康复服务方面:逐步建立医院、社区、家庭多层次的医疗康复护理体系,鼓励养老机构设立康复区和康复中心,开展专业化的康复服务。

在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方面: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在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养生服务。

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和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

在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方面:强调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组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扩大县内远程医疗服务平台覆盖范围,积极向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服务,并向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纵深扩展更多应用。

在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支持养老机构与医学院校合作开展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和合作培养,不断加强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支持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困难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规范岗位管理和监督,明确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等,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为做好《实施方案》的实施,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抓好试点示范,做好许可审批,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医养结合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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